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賴惠員
- 連署人
- 郭信良、蔡旺詮、莊玉珠、李坤煌
- 案由
- 建請市府智慧感應與聯網等技術,應用智慧聯網創新科技夜市消費服務,敬請審議。
- 說明
日前行動支付廠商登台首站選定北部夜市,夜市入口大大的跑馬燈「歡迎使用○○○」,吸引遊客目光,攤商加周邊店家已有超過80家可使用該行動支付系統,甚至原先瞄準自由行陸客商機,還意外吸引到在台讀書的陸生,在台灣觀光業者人人害怕陸客來台限縮之際,該夜市反而不緊張,而台南夜市已經成為來台陸生、訪客必造訪消費選項,擁有市場優勢。
另多數大陸年輕人已經習慣使用第三方支付,用戶打開行動支付錢包,按下「掃條碼」,對準商家的QRCode,馬上就會顯示商家店名,再由用戶輸入新台幣消費金額,按下確認支付,畫面就會顯示人民幣付款金額,交易即完成,簡單4個步驟,5秒內就能搞定。
在台灣的4萬2000多名陸生,他們樂於使用行動支付;能到台灣讀書的陸生,經濟狀況都不差,尤其在一胎化背景下,家長更是特別照顧獨生子女。況且,該行動支付是在台灣消費,從大陸銀行存簿戶頭裡直接扣款,不必掏出現金,增加消費動機,也免除匯差損失。
- 辦法
- 請委員會同意,要求市政府相關局處研議,爭取相關部會協助,遴選夜市打造示範地點,並於今年度提出規劃與發包期程。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4/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6016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5.09.08府經場攤字第1050746433號函復: 一、臺南市市場處於105年6月27日派員訪視臺北市寧夏夜市使用行動支付情形,於7月4日與行動支付相關業務公司洽談,將再積極規劃本市夜市設置行動支付作業,並與業者暨攤販洽談示範點,俾提升本市夜市消費服務。 二、貴會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一、105年9月8日府經場攤字第1050746433號函復。 二、市場處於105年6月27日派員訪視臺北市寧夏夜市使用行動支付情形。於7月4日與行動支付相關業務公司洽談,俾規劃本市夜市設置行動支付作業。 三、市場處再與仁德區鍾厝夜市管委會、學甲區學甲夜市管委會、安南區安中夜市管委會接洽,惟皆無業願接受輔導(理由:沒市場需求、現金交易較實際等)。 四、市場處於105年11月12日派員至花園夜市針對攤販意願進行調查,15%願意使用行動支付;85%不願意使用行動支付。 五、經濟部工業局105年10月底推薦之行動4G相關縣市,並未包含臺南市之計畫,故106年確定無經費來源。倘中央日後有相關計畫,本府再積極爭取經費,俾以推動行動支付方案。 六、本案經本府提案向中央爭取經費,礙於中央未核准,致無法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