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7/18 
來文字號
府教體處競字第108083434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107學年度第10屆國民中小學普及化運動-健身操比賽、跳繩接力比賽」一般性專案之活動經費新臺幣18萬3,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3萬元、市配合款5萬3,000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5月17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80016523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共計新臺幣18萬3,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3萬元、市配合款5萬3,000元),依體育署規定,補助案由地方政府申請辦理者,應辦理納入預算,爰依規定辦理墊付。

(二)惟因本案核定時經費額度未及列入108年度預算編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請准予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6月26日第39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教育4-02_核定公文.pdf
 
一讀日期
2019/08/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8/20 
審查意見
1.同意墊付。 2.提案內容「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文字刪除。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774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