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7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4/10/09
- 來文字號
- 府體綜字第1132200005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府辦理「113年推動運動科技場域實證計畫-臺南市棒球選手投打練習數據及應用計畫」新臺幣62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550萬元整、市配合款75萬元整),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9月24日臺教體署產(三)字第1130100415A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另依同要點45點規定,應敘明理由,陳報直轄市、縣(市)政府送請議會同意後,始得支用。
- 本案核定計畫總經費62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550萬元整、市配合款75萬元整),其中市配合款75萬元整及中央補助款550萬元整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案,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10月8日第66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須於文到兩週內,函送修正後計畫書(含經費需求表)報體育署備查,未報備查者,不予核撥第1期款;於113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案計畫招標作業,檢附納入預算證明、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經費請撥單,其中涉發包部分,檢附決標證明(含採購契約部分內容)等相關資料,函送體育署請款,經審核通過後撥付30%經費。因本府未編列預算,為使補助計畫順利辦理,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於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4/10/24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聯席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11/18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12/02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12/09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286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