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3/15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 101016925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臺南市立臺南文化中心辦理「臺南市立臺南文化中心活化劇場營運計畫」新台幣2,250萬元,(中央補助款1,800萬,地方配合款450萬),為利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及第6款辦理,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01年3月5日文參字第10130046812號函辦理。

二、本案由文建會補助本中心辦理「臺南市立臺南文化中心活化劇場營運計畫」新台幣2,250萬元整(含80%中央補助款新台幣1,800萬及20%自籌配合款新台幣450萬元),惟因本案核定時間及經費額度未及列入101年度預算編列。故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提請審議。

三、本案業經101年3月15日第59次市政會議通過,敬請貴會審議。

 
辦法
敬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3/29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4/0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0331號 
執行情形
臺南市立臺南文化中心執行情形: 本案分項計畫辦理情形如下: 1.優質展演:101年2月-6月邀請黃香蓮歌仔戲團、人聲天王-巴比.麥菲林、人力飛行劇團、屏風表演班、原舞者、台南人劇團、英國聖馬丁學院管弦樂團、柏林愛樂巴洛克獨奏家合奏團、綠光世界劇場等優質國內外展演團體至臺南演出。 2.跨館合作:引介優質展演活動南下,由臺南文化中心出資買斷。將屏風表演班-3人行不行及雲門2-舞蹈宅急變活動引介至新營或歸仁文化中心,並以較低票價提高民眾購票意願,帶動均衡區域文化發展。 3.創作演出:與台積電合作,徵件評選7個舞團創作12場「春艷舞展」演出。 4.藝術進區:與本府民政局及各區公所合作辦理「藝術進區」活動,將劇場表演藝術帶至大臺南34個行政區,帶動社區藝文風氣。 5.校園文化日:與教育局合作,策劃不同類型表演,讓臺南市國中、小學生進入劇場體驗、欣賞。上半年度計安排國光劇團、五洲新藝園、張正傑大提琴、風乎舞雩跨領域創作劇團、豆子劇團及波蘭克拉克夫偶戲團等推廣演出8場次,吸引大臺南各學校近8千多名師生入場聆賞。 6.藝術直達列車:安排表演藝術團體至校園辦理校園推廣活動,培養學生藝文欣賞興趣,進而促進票房,截至目前已辦理17 場次教育推廣活動。 7.劇場營運管理人員培訓:業於7月11-12、18-19日辦理劇場營運管理人員培訓課程,參訓對象以臺南市政府劇場營運人員為優先,提升劇場營運管理人員之專業能力素質,計300人參與。 8.劇場技術人員培訓:本研習課程自101年8月7日起至12日止,共計42小時。並分別開設燈光、音響和舞台三種不同劇場技術領域的工作坊,共計30名學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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