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6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提高生育獎勵金,第一胎補助4萬元;第二胎補助4.5萬元;第三胎補助5萬元;第四胎補助10萬元,以實質減輕育兒家庭的經濟壓力,鼓勵市民生育意願,提升育兒友善環境。 
說明
  1. 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近年總生育率屢創新低,臺南市亦呈現相同趨勢,少子化問題已嚴重影響城市長遠發展及勞動力結構。
  2. 臺南市雖已在近年將第一、二胎生育勵金提升至兩萬元,但對比其他縣市的生育獎勵金水平與福利措施,仍有提升空間,難以成為吸引年輕家庭移居、增產的關鍵誘因。
  3. 透過實質的經濟誘因,可望提高本市年輕家庭的生育意願,緩解少子化衝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1179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提高生育獎勵金,第一胎補助4萬元;第二胎補助4.5萬元;第三胎補助5萬元;第四胎補助10萬元,以實質減輕育兒家庭經濟壓力,鼓勵市民生育意願,提升育兒友善環境」案,敬答覆如下: 一、少子化已為國家安全議題。除各地方政府持續發放生育獎勵金外,行政院將亦於115年推動全國性「好孕三方案」,其中「擴大生育補助」政策,每胎補助加碼至10萬元,以鼓勵國民生育。 二、本市「生育獎勵金」雖非法定社會福利,但在中央已提供高額加碼補助下,各縣市政府依財政狀況,仍編列預算續辦,並持續檢討優化申請條件及發放金額,以形塑更完善之育兒支持體系。 三、若本市115年比照提案調整補助標準為第一胎4萬元、第二胎4.5萬元、第三胎5萬元、第四胎以上10萬元,預估所需經費約3億8,600萬元,較現行預算增加約2億元,短期內擴張恐排擠其他市政支出。 四、為兼顧市民期待與市府財政紀律,並避免排擠其他市政建設支出,未來將持續配合中央政策推動成效及生育率變化情形,並參考其他直轄市辦理方式,審慎評估調整時機與幅度,以確保政策延續與施政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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