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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針對南區大成里、文華里活動中心,建物老舊失修、設備老舊、油漆剝落等問題改善,以提供社區民眾更優質的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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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茲因南區大成里、文華里活動中心,建物老舊年久失修,設備老舊、油漆剝落等問題,建請相關單位立即改善,以提供社區民眾更優質的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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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8年2月14日1080001303號函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2月13日府民自字第1080193674號函書面答覆如下: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南區大成里、文華里活動中心,建物老舊失修、設備老舊、油漆剝落等問題改善,以提供社區民眾更優質的活動場所」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大成里活動中心改善案俟區公所提送改善計畫後,本府民政局將儘速排定現勘並依實際需求研議辦理;文華社區活動中心將請本府社會局依權責酌處。
收文字號:108年2月21日1080001572號函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2月21日府社團字第1080239523號函答覆如下: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南區大成里、文華里活動中心,建物老舊失修、設備老舊、油漆剝落等問題改善,以提供社區民眾更優質的活動場所」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南區文華社區活動中心案,為改善社區活動中心建物安全、設施設備需求,社會局每年均就有限經費綜合評估危及安全之程度、歷年補助情形與各區資源狀況,以排定補助優先順序併兼顧城鄉需求。各區公所倘評估轄內社區活動中心有需求,均可提出修繕或設施設備補助計畫送社會局。
二、南區文華社區活動中心設備老舊及油漆剝落等問題,已請南區區公所評估後提報計畫辦理,俟彙整全市提報計畫後,依上開原則辦理審查及補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