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20/03/03 
來文字號
府地籍字第109028829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連署人
 
案由
本府經管山上區牛稠埔段188-10及198-1地號市有耕地,申請核發設置溫室共5座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並延長租賃期間至20年,茲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敬請審議。 
說明

一、查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二、旨揭土地與承租人訂定租期6年之臺南市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租賃契約。

三、承租人為發展蘭花產業,規劃於所承租之市有耕地興建蘭花溫室共5座,需提供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本案擬依據「臺南市市有耕地及養殖用地出租辦法」第七條及第十八條規定,辦理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並延長租賃期間至20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2月25日第42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辦理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並延長租賃期間至20年。 
提案附件
市提4-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5/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376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