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2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方一峰、蔡淑惠 
連署人
周奕齊、尤榮智、李鎮國、林美燕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因應超高齡社會的來臨,編列經費每年補助3萬元供各社區舉辦老人康樂活動,以豐富年長者的休閒生活。 
說明
  1. 臺灣邁入超高齡社會,以臺南市為例,至111年6月底止,65歲以上長者已多達32萬7098人,占總人口數的17.67%。
  2. 市府組織編制裡社會局雖設有老人福利科,但目前政府推動的老人社會福利多以提供殘病者照護安養居多,對一般的長者較少關注。
  3. 現代社會人際關係極為疏離,獨居的長者激增,長期未與人群互動將越來越封閉,影響身心健康至鉅,宜補助里鄰社區辦理長者康樂活動,透過聯誼聚會讓長者有更多「老友」陪伴,豐富休閒生活。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3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11749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1年11月1日1110020045號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10月31日府社團字第1111391566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因應超高齡社會的來臨,編列經費每年補助3萬元供各社區舉辦老人康樂活動,以豐富年長者的休閒生活」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第5點第5項第3款規定:對於同一民間團體之補(捐)助金額,每一年度以不超過新臺幣二萬元為原則。 二、經查現行社會局對社區辦理老人活動均有予補助,為持續推展老人福利服務,社會局就社區實際發展需求及推展社會福利服務需要等併同依據上開規定,補助各社區相關福利活動經費。 三、貴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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