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3/07 
來文字號
府經能字第105022053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能源局核定本市105年度「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經費新台幣193萬元(全額中央補助)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本(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105年1月21日能油字第1040076645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計畫係由本府辦理「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補助經費,依「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之規定辦理。

四、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核定計畫總經費新臺幣353萬8,000元,惟原核定經費160萬8,000元業已編列於本年度預算(擬由工商業與能源管理-能源產業投資管理-能源管理-獎補助費-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項下勻支),尚有193萬元未及編列,因補助計畫執行在即,請准予計畫核定追加經費新臺幣193萬元(中央補助款)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

五、本案業經本府105年2月24日第240次市政會議審核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3/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3/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4/0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1899號 
執行情形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議會105年4月6日南議建設字第1050001899號函同意墊付在案。 二、105年度「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補助經費總計353萬8,000元,其中193萬元未及編列預算,並於105年5月將補助款撥付予龍崎、左鎮、楠西、南化等區公所執行補助業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