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6次 臨時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3/07
- 來文字號
- 府經能字第1050220536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連署人
- 案由
- 經濟部能源局核定本市105年度「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經費新台幣193萬元(全額中央補助)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本(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105年1月21日能油字第1040076645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計畫係由本府辦理「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補助經費,依「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之規定辦理。
四、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核定計畫總經費新臺幣353萬8,000元,惟原核定經費160萬8,000元業已編列於本年度預算(擬由工商業與能源管理-能源產業投資管理-能源管理-獎補助費-政府機關間之補助項下勻支),尚有193萬元未及編列,因補助計畫執行在即,請准予計畫核定追加經費新臺幣193萬元(中央補助款)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
五、本案業經本府105年2月24日第240次市政會議審核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3/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3/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4/06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1899號
- 執行情形
-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議會105年4月6日南議建設字第1050001899號函同意墊付在案。 二、105年度「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補助經費總計353萬8,000元,其中193萬元未及編列預算,並於105年5月將補助款撥付予龍崎、左鎮、楠西、南化等區公所執行補助業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