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2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長照機構評鑑應加入爭議審議,並安排第三方公正單位提升制度的公信力。
- 說明
現行制度是由同一批評鑑委員進行評鑑與後續複查,這樣的安排難免讓外界對於公正性產生疑慮,也可能影響業者對制度的信任度,建請市府應建立更完善的審查機制,讓評鑑、複查與爭議審議能夠分開處理,特別是在爭議案件中引入第三方公正單位,同時全程錄音錄影,確保過程透明、結果可受檢驗,才能真正提升制度的公信力,也保障長照服務品質。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6/15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6/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7/02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5548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長照機構評鑑應加入爭議審議,並安排第三方公正單位提升制度的公信力。」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整體評鑑流程均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9條及第53條規定,並依本局長期照顧服務特約契約及長期照顧服務評鑑基準及評鑑作業程序辦理機構評鑑、改善查核及爭議審議流程。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以公開招標方式委託長期照顧相關專業廠商辦理;評鑑不合格機構改善查核則由本局自行辦理,以上遴聘委員條件均符合長期照顧專業之專家學者或具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經驗之委員。 有關本局115年精進作為部分,說明如下: 一、為使評鑑作業更臻周延、完善與客觀,評鑑過程全程配戴錄音設備,並於綜合討論時段全程錄影錄音,作為評鑑申復會議或評鑑爭議查證釐清之用。 二、為確保改善查核過程透明公開,委員查核立場公平公正,本局擬遴聘第三方之長期照顧專業專家學者擔任查核委員,由本局陪評人員於會場拍照紀錄,並於綜合討論時段全程錄影錄音,作為爭議審議查證之用。 三、長照機構如對改善查核結果提出爭議,本局將召開「評鑑不合格單位改善查核案複核專家諮詢會議」,遴聘改善查核委員及第三方爭議審議委員(包含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人力資料庫委員及律師)共同參與審議,以確保複核程序之客觀、公正與專業。另會議全程採錄音、錄影方式辦理,並作為本局後續查考及保存之紀錄。 四、透過第三方公正委員審議評鑑過程、行政作業程序及機構申請複核之合理性,確保審議結果客觀、公正且具專業性,持續精進本市長照機構評鑑制度,維護長照機構權益,優化評鑑及複核作業流程,提升評鑑制度之公平性、透明度及公信力。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