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4/03/27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3020143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本市辦理103年「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親職教育」經費新台幣119萬8,000元整乙案(全部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3年1月6日社家幼字第102006425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係補助辦理申請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家庭之親職教育課程,期待藉由「領取津貼補助」與「親職教育」並行模式,協助家庭照顧兒童並提升照顧品質。

(二)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119萬8,000元整,103年度預算原編列於社政業務─社會福利─兒童少年福利─獎補助費─內政部兒童局補助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項下(歲出編列2億9,014萬,歲入編列2億9,014萬),將於103年追加減預算時僅辦理歲出科目異動(社政業務─社會福利─兒童少年福利─獎補助費項下減列119萬8,000元;社政業務─社會福利─兒童少年福利─業務費項下增列119萬8,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3年3月26日第15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4/15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4/2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30002152號 
執行情形
已提列103年追加減預算,刻正辦理該補助經費之委辦案。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