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4/10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08042545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其他閒置空間/土地類」第二期第二階段經費新臺幣250萬元整(衛生福利部補助85%計新臺幣212萬5,000元整,本市配合15%計新臺幣37萬5,0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2月27日衛部綜字第1081160235D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經費衛生福利部補助85%計新臺幣212萬5,00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15%計新臺幣37萬5,000元整。

四、本案業經108年3月21日第380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4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蔡育輝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529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