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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推動家用廚餘機補助計畫。」案,敬答覆如下:
一、各縣市加強廚餘回收工作作法不盡相同,本市目前實施方法如下所述,有效提高廚餘回收量,更可減少廚餘回收成本。
(一)推廣家戶廚餘堆肥借桶:113年-114年3月共計辦理22場次廚餘堆肥再利用宣導會、輔導家戶廚餘堆肥方式達133次、共借出638桶(自97年累計至今達16,500餘桶)。每家戶可免費向所屬行政區之清潔隊登記借用3個20公升廚餘堆肥桶(各內附1包培養土代替菌種使用),各區廚餘輔導員將提供堆肥技術且不定期訪查、輔導(電訪或親自訪查);社區、里、學校及團體可借用88公升廚餘堆肥桶。收集的生廚餘可自行製作有機堆肥。
(二)店家、集合式住宅及大樓住戶達100戶以上者,可申請設置生、熟廚餘桶,由清潔隊專車前往收運,截至3月31日止,共設置2,248處,生廚餘2,329桶、熟廚餘3,445桶,共計5,774桶。收集的全部生廚餘、少部分熟廚餘將送至本市高速發酵廠,製作肥料供民眾使用,而大部分的熟廚餘則變賣給養豬場運用。
二、本府環境保護局將研議規劃推動家用廚餘機補助,提高市民使用意願、減少垃圾量、製作有機肥料,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
三、 屏東、南投、雲林廚餘機補助比較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