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宜瑾 
連署人
王錦德、呂維胤、邱莉莉、許又仁、李宗翰、林志展、李偉智、蔡筱薇 
案由
建請文化局在永康新總圖裡設立湯德章律師紀念專區。 
說明

一、湯德章律師是臺南重要的歷史人物,受地方人士景仰。

二、日前黃偉哲市長在湯德章律師追思會上,曾說要在新總圖設立專區紀念湯德章。

三、請文化局確實落實此提案,在永康新總圖設立湯德章律師紀念專區。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4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522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6月17日以府文圖字第1080685415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文化局在永康新總圖裡設立湯德章律師紀念專區」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民國36年228事件發生時,湯德章律師於舊參議會(前為臺南市議會)大樓被臺灣南部防衛司令部帶走審理,為臺南做了犧牲。基於前述歷史背景,為了讓民眾瞭解湯德章律師在228事件對臺南的貢獻,未來將設置湯德章律師紀念專區,展示相關文物,帶領民眾認識湯德章律師的事蹟、歷史貢獻與時代價值。

一、108年6月17日府文圖字第1080685415號函復。 二、將於舊參議會(前為臺南市議會)設置湯德章律師紀念專區,展示相關文物,帶領民眾認識湯德章律師的事蹟、歷史貢獻與時代價值。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