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5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7/22
- 來文字號
- 府農秘字第1050765636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補助本市「105年青山漁港西南航道疏浚工程(不含設計工作)」計畫總經費新臺幣570萬元整(中央補助285萬元,本府配合款285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本府配合款部分285萬元整,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5年6月4日漁一字第105131470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285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臺幣285萬元整。
(二)本案中央補助款285萬元整已納入本府農業局(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105年度漁業管理與輔導業務-漁業建設-設備及投資-公共建設及設施費-振興漁港設施機能計畫項下。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6月22日第25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8/0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堼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6042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工程採購已決標訂約,工期60日曆天,廠商105年10月14日開工,因將轉運區土方挖除載運案涉及水利法破壞海堤相關規定,已解除契約,刻研擬重新辦理發包。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