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9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11/25 
來文字號
府都管字第114161850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核定本府「113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地利用監測作業成果評鑑」都市土地組為模範獎-銀獎第4名及補助獎勵費用,新臺幣20萬元整(全額為中央補助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10月28日國署計字第1141199995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20萬元(全額為中央補助款),因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11月25日第725次市政會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係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依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地利用監測作業評鑑及補助獎勵要點」辦理113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地利用監測作業成果評鑑,經與各縣市評比後,本府獲頒都市土地組模範獎-銀獎第4名(獎勵費用20萬元),考量須於核定補助款發文日之次日起2個月內提出申請,爰為爭取辦理時效,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4001184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