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9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5/11/25
- 來文字號
- 府都管字第114161850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核定本府「113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地利用監測作業成果評鑑」都市土地組為模範獎-銀獎第4名及補助獎勵費用,新臺幣20萬元整(全額為中央補助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10月28日國署計字第1141199995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 本案總經費20萬元(全額為中央補助款),因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11月25日第725次市政會議通過。
-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係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依據「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地利用監測作業評鑑及補助獎勵要點」辦理113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地利用監測作業成果評鑑,經與各縣市評比後,本府獲頒都市土地組模範獎-銀獎第4名(獎勵費用20萬元),考量須於核定補助款發文日之次日起2個月內提出申請,爰為爭取辦理時效,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12/04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12/1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40011845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