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04/10 
來文字號
府農秘字第102031178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定本市102年「草食動物口蹄疫等重要疾病防治」計畫經費新台幣63萬1,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56萬1,000元;市配合款7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中央補助款56萬1,000元整,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2年3月4日防檢一字第102147277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行政院訂頒「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56萬1,00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7萬元整。配合款7萬元由本府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102年度動物衛生保健與保護-動物防疫-業務費科目項下調整容納支應。

(二)本案攸關本市推動草食動物口蹄疫等重要疾病防治工作之執行,基於防疫監測檢驗工作之迫切性,本處將依計畫規定辦理防疫工作,進而提升執行動物防疫工作之時效。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4月3日第10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5/20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5/27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0405號 
執行情形
已核銷預算經費175,151元。照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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