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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開闢長和路4段231巷至工明二路10米細部計畫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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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此計畫道路位98期布袋嘴自辦重劃區,目前重劃已完成70%,因該道路部份納入重劃,部份為徵收道路,目前完成後不到10米且大彎曲,容易造成車禍,請編列預算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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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 一、函送市府研辦。
二、附帶意見:「未來都市計畫規劃擬定重劃區範圍,有關道路部份應考慮其完整性及連接性,以避免開發後道路使用發生問題,造成民怨」,併函送市府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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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3年11月10日府工新一字第1031035352號函復:
本案建議開闢路段,經查係屬本市安南區AN21-4-10m都市計畫道路中段範圍,長度約170公尺,寬度10公尺,目前現況約0~3公尺左右;有關該路段收開闢事宜,本府將先行予以錄案,視財源籌措情形研議辦理,不便之處尚請諒查。
本案經市府103年11月4日府都綜字第1031029149號函復:
一、有關「未來都市計畫規劃擬定重劃區範圍,有關道路部份應考慮其完整性及連接性,以避免開發後道路使用發生問題,造成民怨」之附帶意見,本府將於未來辦理本市各相關都市計畫擬定或通盤檢討作業時,納入規劃考量並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二、另有關編列預算徵收道路部分,由本府道路主管機關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