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5/12 
來文字號
府水工字第110061104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核定本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與安全-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6批次治理工程及特別預算支用「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案件總經費11億9,445萬2,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0億5,099萬5,000元、市配合款1億4,345萬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0年度3,237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2,879萬元,市配合款358萬6,000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10年4月9日經水河字第11016037810號函暨經濟部109年11月26日經授水字第1092022218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1)本案總經費新台幣11億9,445萬2,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0億5,099萬5,000元、市配合款1億4,345萬7,000元),執行期間自110年起至113年止,因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0年度3,237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2,879萬元,市配合款358萬6,000元),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2)上開總經費11億9,445萬2,000元,採分案發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0年度3,237萬6,000元、111年度2,979萬7,000元、112年度11億577萬9,000元、113年度2,650萬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5月11日第49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6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9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3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0642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