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洪玉鳳王家貞林美燕 
案由
建請市府交通局編列預算購置大型復康巴士數輛,提供予身心障礙者參與戶外社會活動之用,以維護身心障礙者「行無礙」之權益。 
說明

一、查本市身心障礙者人數約96,500人,佔本市市民人數約5%,惟本市目前並無大型復康巴士以利身心障礙者參與戶外活動之用,致本市身心障礙者欲參與戶外社會活動時,須向其他縣市借用,顯已嚴重影響本市身心障礙者「行無礙」之權益。

二、經查臺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均有大型復康巴士提供予該市身心障礙者參與戶外社會活動之用,為此,同為直轄市之臺南市,自應保障本市身心障礙者亦有與上開縣市身心障礙者相同參與戶外社會活動之權益,建請市府交通局編列預算購置大型復康巴士數輛以供本市身心障礙者參與戶外活動之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7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6000427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07.14府交公運字第1060726432號函復: 一、為提供身障市民更優質的乘車環境,本市積極鼓勵客運業者購置低地板公車汰換老舊車輛,目前本市所轄4家客運業者共有130輛低地板公車,每輛公車可乘載2組輪椅,相關身心障礙團體若有使用需求,本府交通局可協助專案租用。 二、本府社會局現已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本市復康巴士營運事宜,並配置1輛中型復康巴士,惟目前使用頻率不高,建議現階段倘有需求,亦可逕洽本府社會局辦理租用事宜。 三、目前本市轄內公車均為民營客運業者經營服務,本府交通局並無人力及資源可維護營運大型無障礙車輛,惟基於本市身障服務需求,本府交通局將轉請客運業者評估購置通用化大型無障礙車輛之意願,並可協助向中央爭取經費專案補助。 ------------------------------------------------- 一、106年7月14日府交公運字第1060726432號函復。 二、為提供身障市民更優質的乘車環境,本市積極鼓勵客運業者購置低地板公車汰換老舊車輛,目前本市所轄4家客運業者共有130輛低地板公車,每輛公車可乘載2組輪椅,相關身心障礙團體若有使用需求,本府交通局可協助專案租用。另本府社會局現已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本市復康巴士營運事宜,並配置1輛中型復康巴士,惟目前使用頻率不高,建議現階段倘有需求,亦可逕洽本府社會局辦理租用事宜。 三、目前本市轄內公車均為民營客運業者經營服務,本府交通局將適時請客運業者評估購置通用化大型無障礙車輛,並可協助向中央爭取經費專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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