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案由
建請市府補助本市65歲以上之長者或55歲以上之原住民,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費自負額,並採「不排富」方式辦理,以降低高齡族群醫療負擔、落實社會保險精神。 
說明
  1. 幫助長者及其家庭減輕每月必須繳納的健保費負擔,讓長者能更安心地獲得醫療服務。
  2. 確保65歲以上長者能夠獲得應有的醫療保健,避免因經濟困難而影響就醫權益。
  3. 臺南市65歲以上老年人口37.4萬人,佔全市總人口比例已在今(114)年7月突破20%進入「超高齡社會」階段,隨著人口老化,建請市政府將此納為照顧長者的重要福利政策,以應對社會結構的轉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5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1243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補助本市 65 歲以上之長者或 55 歲以上之原住民,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費自負額,並採「不排富」方式辦理,以降低高齡族群醫療負擔、落實社會保險精神」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辦理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補助對象需符合下列規定者: 1.65歲以上之老人或55歲以上之原住民老人,且設籍本市滿一年。 2.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超過5%者。老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有上開情事者,亦同。 3.未獲政府機關全額補助健保自付額。 二、本府114年已編列115年老人健保補助預算經費24億元,倘不排富,預估115年受益人數39萬9,205人,預估1年增加經費約7億1,224萬元,全年所需經費將約計31億1,224萬元,待市府研議。 三、經檢視六都中老人健保費補助福利政策,除新北市依年齡分層補助外,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及高雄市,皆採排富條件方式補助。本府秉持照顧弱勢優先之精神,落實公平正義原則,將有限資源妥為分配,故亦設有排富條款,辦理本市老人全民健保自付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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