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4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趙昆原、Ingay Tali穎艾達利 
連署人
吳禹寰、呂維胤、郭鴻儀、許又仁、周麗津、林燕祝、蔡育輝 
案由
建請市府全力爭取辦理亞洲盃女子足球賽,並將新營體育場設為主球場,以增加原縣區之國際能見度。 
說明

一、本席建請市府全力爭取辦理亞洲盃女子足球賽,並將新營體育場設為主球場,以增加原縣區之國際能見度。

二、本席期盼市府如成功爭取辦理亞洲盃女子足球賽,應盡力向中央政府爭取相關經費,將新營體育場徹底翻新,不只能提供選手最優質的場地,賽後也能給市民一個嶄新的運動空間。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2/0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2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1206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12月31日以府教體處競字第1081501516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全力爭取辦理亞洲盃女子足球賽,並將新營體育場設為主球場,以增加原縣區之國際能見度」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亞洲盃女子足球賽係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向亞洲足球聯合會(下稱亞足聯)爭取辦理,縣市政府定位為共同主辦,並提供場地及其他必要之行政協助,目前「2022 年亞洲盃女子足球賽」申辦進入決選國家為烏茲別克、印度及臺灣,亞足聯預計於明(109)年5 月公告2022 年主辦城市。 二、 亞足聯業於本(108)年8 月29 日至本市進行選手村及場地會勘,共場勘新營體育場、蕭壟足球場、永華足球場及市立體育場等4 個場地,併予敘明。 三、 本次賽會業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提案以高雄龍騰體育場為主要辦理場地,本市各場館為附屬場地,作為分組競賽場地使用,如明年(109)確定由臺灣主辦賽事,將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向體育署申請補助場地修繕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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