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8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Kumu Hacyo谷暮.哈就 
連署人
蔡筱薇邱莉莉呂維胤 
案由
建請設置「臺南市原住民族生活發展及權益保障自治條例」。 
說明

一、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及「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相關立法精神與意涵,以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利,促進原住民族生存之發展,尊重並落實原住民族自治權利,並積極保存、維護發展原住民族文化之多樣性,建立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

二、參考其他四都如新北、台北、桃園及台中皆已建置相關原住民族自治條例,以積極促進原住民生活發展及權益之保障。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07000號 
執行情形
收文日期字號:110年9月7日1100007752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10年9月7日府原綜字第1101087702A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設置臺南市原住民族生活發展及權益保障自治條例」案,敬答覆如下: 為促進本市原住民族總體發展,有效保障、維護本市原住民族各項權益,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將參酌《臺北市原住民族文化保存發展自治條例》、《新北市原住民族文化發展自治條例》、《新北市保障 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 《臺中市原住民族發展及權益保障自治條例草案》等 4 直轄市訂定之自治條例內容,並盤點本市及中央相關法規後,將邀集本府法制處研商,評估研擬《臺南市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草案之可行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