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5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黃麗招、林燕祝 
案由
因應高齡需求,請於五樓之低層國宅設法裝設電梯,並列入高齡委員會議題。 
說明

一、五層以下低層國宅未設電梯,致年紀大行動不便長者無法自由下樓,影響其身心健康亦造成家庭負擔。

二、請列入高齡委員會議題。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8/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10/2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10/27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3000695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3年11月4日府都更字第1031025746號函復: 一、本市新興1、2、3期等國宅業分別於98年-101年成立社區管理委員會,及分別於99年-102年領回管理維護基金,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管理。若該社區管理委員會認為有必要變更設計,仍請該管理委員會委由建築師重新檢討規劃後,經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依規定辦理。 二、另本府都市發展局已於103年10月31日以南市都更字第1031032409號函檢送「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及「臺南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等規定予國宅社區參考辦理。 三、承蒙 貴席對於本市相關住宅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