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邱莉莉、呂維胤 
案由
玉井區玉井青果集貨場(二手販攤及冷熱飲攤)管理問題,與玉井青果集貨場用地變更等事宜乙案。 
說明

1.有關玉井青果集貨場(二手販攤及冷熱飲攤)管理問題,由二手販攤及冷熱飲攤自治會自行訂定管理辦法(可參酌市場處訂定之公有零售市場管理辦法),必要時請市府市場處支援協助如何訂定管理辦法。

2.有關玉井青果集貨場用地變更乙案,農業局已編列70萬元辦理本案變更書圖規劃,現階段變更書圖規劃已辦理公開招標中,俟接獲農業局檢送變更書圖,市府都發局將配合儘速辦理法定程序。

3.請市府農業局儘速辦理,並請秘書長責成內部列管案件。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7/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番查意見通過。﹝本案經107.11.27第二屆第12次臨時會大會議決﹞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3 
發文字號
南議1070008110字第 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7.12.18府農銷字第1071363933號函復: 本府就「請市府處理玉井青果集貨場(二手攤販及冷熱飲)管理問題,與玉井青果集貨場用地變更等事宜」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玉井區玉井青果集貨場(二手攤販及冷熱飲攤)管理問題乙節,原二手攤販及冷飲攤管理單位為玉井區公所,該公所於104 年起委託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代為管理,租金及其他相關收入,目前由農產運銷公司代收後並交由玉井區公所辦理繳庫。 二、玉井青果集貨場用地變更事宜乙節,因現有場地含有「停車場用地」、「溝渠用地」、「機關用地」,將以個案變更方式,辦理使用分區變更為「市場用地」。惟其中「停車場用地」,交通局要求應另擇一處公有土地作為停車場用地,方可將原停車場用地變更為市場用地。 三、經本府農業局7 次招標皆流標,經107 年7 月28 日方秘書長主持會議結論,因原先規劃用地變更範圍缺乏完整性,故無廠商有意願投標。請本局先確認用地範圍及面積,並邀請相關單位召開會議,討論變更可能性後,再辦理土地變更。 四、本府農業局目前已和農產運銷公司確認用地範圍、面積,已符合都市計畫土地變更的完整性。本局已於12 月12 日邀請相關單位,如水利局、都發局、交通局、國產屬、玉井區公所、臺南農產運銷公司及台糖公司等,召開會議研商,因涉及相關法規,仍需與各局處協商以尋求解決方案,本案俟協商結果再據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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