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 
案由
建請體育局協調衛生局,將本市所有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AED)設備位置上傳至Google地圖等公開平台,並強化運動場館AED告示設置及急救教育,以提升市民運動安全。 
說明
  1. 近年推動全民運動,運動人口快速增加,運動安全與緊急救護觀念更形重要,AED使用與急救知識普及度攸關市民生命安全。
  2. 目前Google地圖僅呈現原市區少數AED點位,資訊明顯不足。建請體育局與衛生局合作,主動盤點全市AED設置地點,統一彙整後上傳至Google地圖或其他地理資訊平台,讓民眾在緊急狀況能快速查詢。
  3. 市內運動場館應於出入口及明顯位置張貼AED配置圖與指示,提高辨識度,使市民於第一時間能正確找到設備。
  4. 建請督導各運動社團、單項委員會及市立運動場館辦理AED與急救教育課程,深化市民運動安全知識,讓民眾能安心運動、健康生活。
  5. 為強化運動安全網,請體育局研議於明年度預算中規劃相關經費,並定期檢核全市場館與運動據點AED設備維護情形。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0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1190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體育局協調衛生局,將本市所有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AED)設備位置上傳至Google地圖等公開平台,並強化運動場館AED告示設置及急救教育,以提升市民運動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盤點AED設置地點並上傳至地理資訊平台乙節,本府體育局將研議所轄場館AED設置位置上傳至地理資訊平台(如:Google地圖)具體辦理方式。 二、有關運動場館應於出入口及明顯位置張貼AED配置圖與指示乙節,本局每年定期辦理公私立運動場館查核及輔導作業,即實地訪查確認受查場館符合「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5款設有明顯指示標示,且其標示樣式及顏色如法規規定。 三、有關督導運動社團、單項委員會及市立運動場館辦理AED 與急救課程乙節,本府體育局委外場館皆要求應設有緊急應變計畫,並定期進行演練;有關督導本市運動社團及單項委員會事宜,預計函請上述單位如屬「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1 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公共場所,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或其他必要之緊急救護設備,並應指定AED 管理員且定期完成訓練,且建議辦理急救課程。 四、有關定期檢核全市場館與運動據點AED設備維護乙節,本府體育局每年針對公私立游泳池、健身中心、健身教練服務場域設置AED情形進行查核並統計設置情況,查核時除確認設置情形外,亦檢查貼片效期,確保設施堪用。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