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林宜瑾、郭國文 
案由
建請市政府評估遷建善化區衛生所及安定區衛生所,以維服務市民品質。 
說明
善化區衛生所及安定區衛生所建築物至今已有數十年歷史,業已老舊不堪使用,建請市政府儘速評估新建現代化建物,提供市民更便捷的市民服務,以維護市民權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3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4000774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4.11.27府衛秘字第1041139887號函復: 一、行政區擬合併 ﹝一﹞99年12月25日臺南縣與臺南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收納原臺南市6區及原臺南縣31個鄉鎮市,共37個行政區。為使各鄉鎮市醫療資源均衡發展,醫療設施及人力提供能充分發揮功能,並全面提昇醫療服務品質,使每一位國民於需要時,均能在最短時間內迅捷得到適當的醫療保健服務,保留37區衛生所。 ﹝二﹞然縣市合併後,台南行政區調整勢在必行,調整行程表及調整後之行政區大小,非現行可得知,且因現今社會交通便利,小區域內是否尚需建置衛生所,亦非現行可預料。倘若數區合併建置一衛生所,或能將醫療資源集中管理,使民眾獲得更適當的醫療保健服務。準此,此時評估新建現代化建築實侍商榷。 二、撙節支出 遷建善化區衛生所及安定區衛生所,無論是原地改建或是另尋土地重建,皆須一筆龐大經費,然依目前政府經濟狀況而言,無疑是一大壓力。若能將遷建經費節省下來用於其他促進國民健康的政策上,未必非另一種選擇。 三、依經費狀況衡量 綜上,以現狀而言區域合併尚屬未知數,爰遷建善化區衛生所及安定區衛生所一案,仍有討論空間。為避免老舊扆舍可能造成民眾之安全疑慮,將評估後視經費狀況再行規劃。

一、104年11月27日府衛秘字第1041139887號函復。 二、遷建善化區衛生所及安定區衛生所,無論是原地改建抑或是另尋土地重建,皆須一筆龐大經費,然依目前政府經濟狀況而言,無疑是一大壓力。若能將遷建經費節省下來用於其他促進國民健康的政策上,未必非另一種選擇。 三、為避免老舊房舍可能造成民眾的安全,如有改建需求,會視經費狀況進行兩衛生所廳舍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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