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11/04/19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0026463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連署人
 
案由
本市市民唐以鴻前捐贈安南區外塭段508、508-16地號等2筆公共設施保留地予市府,擬辦塗銷所有權贈與移轉,回復為原贈與人名義乙案,提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99年12月4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90052387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說明:

1.唐以鴻於95年為重劃前先行核發建照而捐贈安南區外塭段508、508-16地號等2筆公共設施保留地予市府,並於切結書加註如台南市政府未能核准建築執照之申請時,則該捐贈作廢,惟迄今仍未申請建築執照。

2.上開2筆土地所屬細部計畫於98年3月31日變更後其使用分區亦隨之變更,致市府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之目的已消失。

二、本案業經100年2月9日第6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塗銷所有權贈與移轉,回復為原贈與人名義。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本案保留。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7/11 
大會決議
一、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請地政局於下次會提送並進行完整報告。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7/2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00011019號 
執行情形
地政局-於本市議會第1屆第5次臨時會提案並提送報告。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