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周嘉韋 
連署人
林志展、李宗翰、蔡筱薇、郭鴻儀、朱正軒、林依婷、謝舒凡 
案由
建請市府重視游泳選手之培訓泳池建設。 
說明
  1. 就112全運會年而言,本以為擁有地主優勢之臺南選手,卻因南市目前無國際標準泳池,轉而與外縣市借場地。游泳項目中,臺南在地選手皆表現傑出,努力幫南市爭取榮耀之下,卻無臺南市後援,著實無奈。
  2. 建請市府依照國際標準規劃游泳選手之培訓泳池,以行動力挺臺南健兒。
 
辦法
如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34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重視游泳選手之培訓泳池建設」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作為: (一)本府體育局前已積極評估設立國際標準游泳池可能之土地,針對選址地點、面積、現況,以及基地位置是否需要辦理用地變更、取得土地的成本及時間,與後續委外經營等面向進行分析,並邀集各局處研商土地選址之合適性。另於7月中旬由本府體育局拜會教育部,積極爭取工程經費。 (二)建設國際標準游泳池除用地取得外,仍須針對各項因素審慎評估,並評估民間投資之可行性,本府將持續研議,以提供本市基層游泳選手更好的訓練場地。 二、目前進度: 設立國際標準游泳池一案尚未擬定前,本府將持續協助為本市選手媒合經常使用之訓練場地。今年度本府業已媒合金城國中及大成國中同意借用,另亦已協調本市市立游泳池委外營運單位,依合約規範,免費提供室外池部分水道,或以公益回饋方式,提供選手使用,倘仍有不足,本府體育局將持續協調借用,俾利提供本市基層游泳選手日常訓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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