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周嘉韋
- 連署人
- 林志展、李宗翰、蔡筱薇、郭鴻儀、朱正軒、林依婷、謝舒凡
- 案由
- 建請市府重視游泳選手之培訓泳池建設。
- 說明
- 就112全運會年而言,本以為擁有地主優勢之臺南選手,卻因南市目前無國際標準泳池,轉而與外縣市借場地。游泳項目中,臺南在地選手皆表現傑出,努力幫南市爭取榮耀之下,卻無臺南市後援,著實無奈。
- 建請市府依照國際標準規劃游泳選手之培訓泳池,以行動力挺臺南健兒。
- 辦法
- 如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6/20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6/2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7/02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340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重視游泳選手之培訓泳池建設」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作為: (一)本府體育局前已積極評估設立國際標準游泳池可能之土地,針對選址地點、面積、現況,以及基地位置是否需要辦理用地變更、取得土地的成本及時間,與後續委外經營等面向進行分析,並邀集各局處研商土地選址之合適性。另於7月中旬由本府體育局拜會教育部,積極爭取工程經費。 (二)建設國際標準游泳池除用地取得外,仍須針對各項因素審慎評估,並評估民間投資之可行性,本府將持續研議,以提供本市基層游泳選手更好的訓練場地。 二、目前進度: 設立國際標準游泳池一案尚未擬定前,本府將持續協助為本市選手媒合經常使用之訓練場地。今年度本府業已媒合金城國中及大成國中同意借用,另亦已協調本市市立游泳池委外營運單位,依合約規範,免費提供室外池部分水道,或以公益回饋方式,提供選手使用,倘仍有不足,本府體育局將持續協調借用,俾利提供本市基層游泳選手日常訓練使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