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3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蔡筱薇沈家鳳 
案由
建請市政府設置跨局處「台語推動會議」,並訂定相關設置要點,以系統性推動台語發展政策。 
說明
  1. 台語為國家語言之一,具有文化傳承與身份認同的重要地位。目前台南市推動客家事務已有「臺南市政府客家事務推動會報」,有效整合各局處資源,共同推動客家政策。然而,台語作為本市主要使用語言之一,尚無類似跨局處整合機制。為避免台語政策推動零散無力,建議市政府比照客家事務推動模式,儘速設立「台語推動會議」,並訂定設置要點,明定各局處參與與執行責任,以確保台語發展政策具體落實。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2/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2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4001203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設置跨局處『台語推動會議』,並訂定相關設置要點,以系統性推動台語發展政策。」案,敬答覆如下: 一、 依文化部109年辦理「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調查」數據顯示,目前除臺灣華語外,其餘國家語言皆面臨不同程度之傳承危機,顯示台語保存與推廣工作具其必要性與迫切性。 二、 為響應文化部國家語言政策,並持續推動臺灣台語之保存與發展,本府文化局近年皆主動編列預算辦理「臺南臺語月」等推廣活動,亦積極爭取「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國家語言發展計畫」及「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協力推動培育台語家庭計畫」等補助案,獲得中央資源挹注,開設多元課程,規劃具有創新、創意之台語文活動,提高民眾母語使用意願及傳承意識。 三、 綜合近年推動經驗之觀察,台語尚普遍使用於市民日常生活中,惟於實際交談時,偶因部分詞彙無可對應或不熟悉、不常使用而轉用華語,整體而言尚可以台、華語混用。是以,若欲促進台語更為普遍且自然地讓市民使用,實有賴於相關推動措施之相互配合,逐步強化市民對生活台語詞彙之熟悉度,營造更友善之使用環境。 四、 考量台語文化保存與推廣工作宜採系統性方式進行,本府文化局將持續評估適切之推動機制,統整相關資源,並適時邀集相關機關及外部專家學者,共同研議台語發展策略,以持續推動台語文化之保存與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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