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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林志展、陳皇宇、黄肇輝、陳秋宏、郭鴻儀、周嘉韋、蔡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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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研議將每年5月9日定為「府城紀念日」,並藉此讓民眾皆能深度了解府城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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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研議將每年5月9日定為『府城紀念日』,並藉此讓民眾皆能深度了解府城的歷史」案,敬答覆如下:
1、 「府城建城300年」為民間發起、公私協力之議題,係依據清代雍正年間在臺御史所呈之奏摺記載,為確保臺灣府治及周邊居民、商號的安全,1725年5月9日開始興築臺灣府城,奠定臺南城市基礎範圍,在官民合作之下,成為府城豐饒富庶的基石,故民間倡議以此日作為府城紀念日。
2、 然而,臺南城市發展涵蓋多個重要歷史事件與節點,若以城市紀念日的角度思考,從臺南市的發展歷程中,該選擇哪一個時間作為足以代表本市的錨點,可再深入探討研議,若略查找世界各主要城市的城市紀念日認定基準,可略歸類出下列5項:
(1)依據歷史文獻中首次記載,如莫斯科、阿姆斯特丹。
(2)依據正式建立或授予自治權,如墨爾本、格拉斯哥、多倫多。
(3)基本殖民地建立之日期,如紐約、開普敦。
(4)基於革命或重大歷史轉折之日期,如巴黎、聖彼得堡、墨西哥城、伊斯坦堡。
(5)基於政治決策(成為首都)之日期,如阿布達比、首爾。
3、 有關「府城紀念日」之制定,本府將爬梳大臺南發展之歷史意義、建立相關論述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