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鎮國、蔡淑惠 
連署人
張世賢、許至椿、方一峰、李中岑 
案由
建議針對噪音改裝車建立有效因應措施。 
說明
一般噪音改裝車大多以改裝排氣管為主,但稽查上有許多模糊地帶,如路邊稽查隊都在白天執行稽查公務,但這些改裝排氣管車都是晚上出來玩,且即使白天被攔檢,也有所謂氣閥開關,切換後與一般車輛無異,若是被人檢舉,最多也是接到通知單,至監理站檢驗時,再把排氣管換回來而已,道高一場魔高一丈,有點無言。 
辦法
請臺南市政府編列預算辦理。 
提案附件
改裝車噪音話題.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2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1166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議針對噪音改裝車建立有效因應措施」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降低改裝噪音車擾寧情事,主要透過環警監聯合稽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及辦理通知到檢等方式進行管制。另112年本局將編列預算購置5套聲音照相設備。 二、環警監聯合稽查除了平日晚上執行外,於假日眾多大型重機與改裝車出沒路段(如:182縣道等),執行聯合稽查作業,以打擊噪音車擾民情況,今年統計至9月30日,共計執行30場,告發189件,裁罰40萬2,000元。 三、聲音照相科技蒐證主要以固定式24小時不間斷蒐證,及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於晚間7點至11點執行,並配合設置警示告示牌提醒用路人放低音量,今年統計至9月30日告發61輛,罰鍰14萬4,000元。 四、執行機動車輛通知到檢作業(民眾檢舉、警察通報、科技執法、告發複驗及路邊稽查召回),主要目的為造成噪音車不便,今年統計至9月30日共計辦理召回檢測27場,其中不合格告發59輛,罰鍰11萬9,100元。 五、本案關鍵,改裝管若可採認證制,無噪音疑慮才可販售當可達較佳管制手段,本局目前已建議環保署協助進行跨部會協調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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