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7/03 
來文字號
府環清字第115098041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核定本府辦理115年度「美質環境推動計畫」公廁工程補助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221萬8,000元整(中央補助843萬元,市配合款378萬8,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5年5月8日環管南字第1157006447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1,221萬8,000元整(中央補助843萬元,市配合款378萬8,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5月26日第75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理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來函說明本案補助經費應儘速完成納入預算或墊付程序,並依規定編列配合款,於核定後6個月內完成發包,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核定函及計畫書.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8/2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附加條件:請環境保護局跟經濟發展局(市場處)協調殘障公廁適當坪數來使用。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