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4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鄭佳欣、沈家鳳、陳秋宏、林美燕、蔡筱薇、陳怡珍、劉米山、李偉智、杜素吟
- 連署人
- 邱莉莉、林志展、Ingay Tali穎艾達利、李宗翰、沈震東、黃麗招
- 案由
- 建請市府編列預算補助本市70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負擔,並逐年放寬補助資格至65歲,落實老人福利,以使本市成為更友善、健康、宜居的城市。
- 說明
一、比較國內各縣市有補助65歲以上老年健保費政策範例,每與地方鄉親論及,多有欣羨。現在台北市補助對象65歲以上即符合資格,桃園市補助對象65歲以上即符合資格,基隆市、新竹市…等亦同。
二、先前議會同仁曾有提案希望由市府補助本市65歲以上老年健保費,然皆因財政困難等障礙無法實現。
三、如若先以補助本市70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負擔,再逐年放寬補助資格至65歲,以受益人數減少使經費支出衝擊有所減緩,請評估是否可行?期待可由市政府補助地方老年鄉親健保費,使本市公共建設成績獨佔鰲頭之際,社會照顧福利也不落人後,以求減輕鄉親退休後養老負擔,且無分貧富皆可享平等醫療資源,並加以促進社會福利國政策願景目標。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9/1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11/27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12/0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12/15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090012377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9年12月23日1090012989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22日府社老字第1091548628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編列預算補助本市70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負擔,並逐年放寬補助資格至65歲,落實老人福利,以使本市成為更友善、健康、宜居的城市」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補助70歲以上老人健保費福利政策案,預估一年需要經費約新臺幣17億3,252萬元左右(本市截至109年11月止,70歲以上老人約 19萬2,760位,每人每月保險費以新臺幣749元計算),其經費龐大將影響其他社會福利的支出。 二、為使有限資源妥為運用並發揮最大效能,臺南市政府秉持優先照顧 弱勢民眾之原則,以經濟弱勢的低、中低收入老人及65歲以上的身心障礙者作為優先補助健保費之對象,經費預算1億2,111萬4,000 元。有關70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補助,未來將視財政狀況整體評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