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5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連署人
- 王家貞、Kumu Hacyo谷暮.哈就
- 案由
- 建請市府儘速重新評估整修臺南市南區建南里發展協會前籃球場,以提供安全的運動環境。
- 說明
一、臺南市南區建南里發展協會前籃球場因地面年久失修,多處龜裂,影響民眾運動之品質,具有安全堪慮。該球場屬露天型,經年累月風吹日曬,造成球場不少加鋪的PU地面破損嚴重,而且與裸露的泥地形成高低差,雨天過後容易積水,導致常有許多在此打球的民眾因而跌倒。
二、建請市府協調權責單位緊急評估修復,以提供安全的運動環境。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臺南市政府 函.pdf
臺南市政府 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2020/08/25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9/04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9/0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9/14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08371號
-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9年10月13日1090009206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10月12日府民自字第1091223117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儘速重新評估整修臺南市南區建南里發展協會前籃球場,以提供安全的運動環境」案,敬答覆如下: 本案市府民政局業於 109 年 10 月 8 日以南市民自字第 1091221883 號函核定經費新臺幣(下同)116 萬 8,000 元,另將請市府體育處協助經費 30 萬元,合計總經費 146 萬 8000 元,並委由南區區公所代辦,以利全案臻備完善,提供地方民眾良好運動環境。
一、109 年 10 月 12 日府民自字第 1091223117 號函復。 二、本案民政局109年10月8日南市民自字第1091221883號函核定 116 萬 8,000 元並委由區公所代辦,又市府體育處協助挹注經費30萬元,合計總經費146萬8,000元,以利提供地方良好運動環境。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