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署人
- 謝舒凡、沈震東、周嘉韋、黃麗招、鄭佳欣、陳秋宏、李宗霖、陳皇宇、沈家鳳、李宗翰、蔡筱薇
-
案由
- 為推動落葉在地處理,實現垃圾減量及循環永續減少碳排,建請環保局設立落葉在地處理標準作業流程(SOP)。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為推動落葉在地處理,實現垃圾減量及循環永續減少碳排,建請環保局設立落葉在地處理標準作業流程(SOP)。」案,敬答覆如下:
一、落葉堆肥的推動與成果:本府環境保護局推動學校及社區/里自主堆肥,截至目前已有87處落葉堆肥站,透過這些站點不僅實現資源回收與減量,也成為環境教育的重要場域。113年更引進枝葉園圃化技術,希望以更符合本市熱帶氣候環境保育及生態系統之面向打造生態永續之綠都市。
二、補助政策與落葉堆肥站現況:今(113)年共有18個單位申請落葉堆肥站設置補助,經審查後核定補助12處,每處補助金額在新臺幣1至2萬元之間,總補助金額達20萬元。其中有7處採用「枝葉園圃化」模式,已成功建置並正常運作。本府環境保護局將定期查訪與輔導受補助單位,對發現的問題提供即時改善建議,確保運作良好。
三、未來規劃與標準作業流程(SOP):落葉堆肥站的設置涉及多項因素,包括地點選擇、落葉量、單位資源及人力成本等。本府環境保護 局正積極研擬標準作業程序(SOP),為學校、社區/里或機關提供明確指引。若有意願參與落葉堆肥的單位,可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屆時將安排由專人提供現場勘查與輔導,確保設置與管理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