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
- 建請市府就未來月津港軟硬體開發,應建立公民參與平台,了解當地居民及文史工作者的想法及需求,避免與民眾需求有落差。
-
說明
- 市府於去年爭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用以活化月津港整體環境之成果備受肯定,但本席認為月津港開發關係到大新營地區整體發展,建請市府未來在花費及建設時,應建立一個公民參與平台,與當地居民及文史工作者充分討論,以真正符合地方需求及貼近當地人文特色,以利市府未來在政策推動上較為順利,也能使市府之市政成果更廣為人知。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8年6月12日府都景字第1080675593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就未來月津港軟硬體開發,應建立公民參與平台,了解當地居民及文史工作者的想法及需求,避免與民眾需求有落差」提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月津港軟硬體開發之相關計畫,因多數月津港計畫均屬中央單位部門計畫所補助,各部門宣佈計畫開辦屬性、期程及執行時間各有不同,所需參與對象與探討細節各異,是以目前辦理時均由各局處室個別依據中央所頒補助要點或原則規定(如要求辦理地方說明會或共識會議等)逕自辦理,較難以單一平台執行。
二、以城鎮之心工程『新營鹽水雙星拱月』計畫為例,先前該區域內各相關建設計畫除府內均以跨局處室型式協調會商外,均配合計畫各執行單位於設計發展階段案針對計畫內容召開說明會及邀請相關單位、利害關係人召開多場次工作會議,並且拜會當地里長、居民及文史工作者(例如大眾廟、月津文史工作室、相關社區理事長等),透過不同民眾參與方式聽取民眾想法及需求,甚或召開記者說明會將計畫藉媒體對外宣告與公開,其與建立參與平台模式係同樣能達到效果。
三、感謝貴席對地方發展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