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會務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會務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會務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蔡淑惠、王家貞、謝龍介、洪玉鳳、林美燕、蔡育輝、許至椿、曾順良、曾培雅、李坤煌、蔡玉枝、盧崑福 
案由
修正「臺南市議會程序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程序委員會攸關議程及法案排定,而其朝野攻防、議事是否順暢每決於此,為朝野議事減少紛爭豫於事前,程序委員會由政黨(團)推派分配,非但公平合理,亦有助議事和諧。
  2. 本提案係參考高雄市議會程序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二條程序委員會之組成係依黨團推派分配方式訂定之。
 
辦法

一、修正內容如附表。

二、提請大會同意後報請行政院備查,並函知市政府。

 
一讀日期
2015/01/2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02/12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02/12 
發文字號
南議議事字第 104000088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