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會務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會務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會務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邱議長莉莉
- 連署人
- 案由
- 「臺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71條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 說明
- 臺南市議會議事規則係本會依臺南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24條第2項規定所擬訂,前以本會100年8月19日南議法研字第1000011148號令訂定。自發布施行後,曾於101年2月13日及103年8月20日歷經二次修正。
- 鑒於完善議場規範,友善親子議會,開放零歲至六歲幼童進場照護,且經本會第4屆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112年3月30日)大會決議,爰擬具本規則第71條修正草案。
- 檢附「臺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71條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對照表、修正草案條文。
- 辦法
- 經大會審議通過後發布施行並報行政院備查。
- 提案附件
-
4~1定會務2(不含提案單).pdf
- 一讀日期
- 2023/04/27
- 一讀審議結果
- 第4屆第1次定期會第1次會(112年4月27日)大會決議:大會通過會務 1、2 號案併案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說明: 一、會務 1、2 號案同為修正本會議事規則第七十一條條文,爰併案處理。 二、會務 1 提案人蔡育輝議員說明本案連署人實際上均為提案人,因限於法規規定,必須有 12 人以上之連署,爰將部分議員列為連署人。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6/07
- 大會決議
- 一、會務1、2、3、6號案,均予撤銷。 二、鑒於本會缺乏育兒親子空間,請各政黨黨團可推派代表討論,於一週內研議建置友善環境。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