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鎮國 
案由
請市府加強永康公園內區域濕地的安全措施,並檢討園區內流浪犬管制方式。 
說明
  1. 永康公園內有三處不乾涸的水池,靠著就是地下水脈豐富,但小部份草地區域含水量豐富,不明所在位置的民眾常會深陷泥濘土泥之中,若是小朋友更有危險疑慮,建議加強有風險區域的說明標示與其他作為。
  2. 公園屬大量民眾早晚親近區域,也常會帶家犬來散步玩耍,但流浪犬若聚集,則會造成高機率且不確定人或犬的傷害,建議公園屬一級管制區域,不得作為捕捉、絕育、原地野放的地點,應移置他區;公園內也應設立明顯告示牌不得進行餵食等作為。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5/2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5/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6/02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5000385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市府加強永康公園內區域濕地的安全措施,並檢討園區內流浪犬管制方式」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永康區永康公園內因地貌高低落差大,少部分草皮較為低漥處,早期規劃為淺草溝,提供微滯洪與排水之效益,其低窪處及草溝位於公園草皮內部,故保持草皮開闊性及維護之時效性,另將請公園保全加強巡查及告知民眾請勿踐踏草皮,請依既有步道進行休憩活動。 二、依據本府工務局制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攜帶動物需適當防護措施及處理其排泄物等,目前公園內具有告示牌,請休憩民眾攜帶家犬牽繫狗繩並清理其排泄物。後續將請公園內保全及相關同仁加強勸導;另有關流浪犬部分,將加強取締餵食流浪犬等避免群聚,如有民眾通報流浪犬本府工務局將配合本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加強捕捉並進行收容。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