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 
連署人
李宗翰、沈震東、林志展 
案由
校園內、外設置監視器系統應該與警政系統連結。 
說明
學校為求學階段的知識堡壘,同時建構一個安全的學習場域,本席建議校園內、外設置監視器系統應該與警政系統連結,達到校安無死角之效。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請教育局於各區試行一個示範點,並於一週內提出經費概算。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一、修正通過。 二、函送市府研辦,請教育局於各區試行一個示範點,下次臨時會提出本市37個行政區所需之經費概算送本會。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51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8月31日府教安(一)字第1100992215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校園內、外設置監視器系統應該與警政系統連結」案,敬答覆如 下: 一、 為加強維護校園安全,本府警察局、教育局與學校密切合作,本市轄 屬學校皆與轄區派出所簽定「維護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由派出所 進行校園安全需求評估,並給予協處。另本局已訂定「臺南市轄屬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原則」,所攝錄之資料應保存 至少 14 天以上,警察機關因執行職務而有調閱學校監視器內容之需 求,學校皆全力配合,共同維護學生安全。 二、各校監視系統若需與警監系統連結,需重新整合建置,經洽詢相關單 位表示警監系統之監視設備,一組(含主機及 12 支鏡頭)預算概估 約新臺幣(以下同)60 萬元。全市學校若全面更新至少需要 3 億 2,640 萬元以上(60 萬國中小學數量 272每校 2 組=602722=3 億 2,640 萬),若每區一示範學校,則需 4,440 萬元。 三、經查警察局與學校設置之監視器其法源、功能及目的未盡相符,其差 異如下: (一) 法源依據不同:警監系統係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局治安監 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要點」,學校係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教保 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及「臺南市轄屬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原則」。 (二) 監視器功能性不同:警監系統係結合電子圖資、網路連結及大數據分 析;校內監視器多屬單機系統,未具智慧功能。 (三) 設置目的及地點不同:警監系統係針對經常發生或經合理判斷可能發 生犯罪案件之公共場所或公眾出入之場所設置,學校則係維護校園安 全。 (四) 調閱及設備維護規定不同:警監系統係依據「治安監視錄影系統設置 及資料應用計畫」及「治安監視錄影系統管理維護執行計畫」,學校 則依據「學校暨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及「臺南 市轄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原則」。 四、綜上,校園監視系統與警政系統連結有法源、功能及目的差異、專案 經費需求與各司職機關配合,尚須通盤規劃與整合。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9月27日府教安(一)字第1101136381號函復本會在案: 檢送本府對貴會110年8月19日第3屆第5次定期會第37次會決議案(教育議提14號)「校園內、外設置監視器系統應該與警政系統連結」之書面答覆補充說明1份,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