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蔡筱薇 
案由
請汰換臺南市立羽毛球館音響設施。 
說明

臺南市立羽毛球館(址設: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之9)為本市標準羽毛球場,然已使用近50年,雖仍可辦理運動賽事,惟場內音響設備年久失修,已無法正常發揮功能,請即規劃採購新設音響設備,以供將來辦理運動時使用。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559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汰換臺南市立羽毛球館音響設施」案,敬答覆如下: 經查市立羽球館現有的音響設備係於110年「永華體育園區-羽球館新建工程」時更新,且營運廠商於114年更新麥克風組設備,目前使用情況良好。 依據本府體育局羽球館委託經營管理契約,音響設備的維護修繕為營運廠商負責,若廠商評估現有的音響設備不足辦理活動或運動賽事,應自籌經費後提出汰換計畫至本府體育局,同意後辧理汰換。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