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2/13 
來文字號
府社家字第1080208002號函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08年度充實集中派案中心辦公空間及設施設備計畫」經費新臺幣54萬1,000元整1案(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7年11月30日衛部護字第1071461121號函(附件1)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旨揭計畫係為衛生福利部為因應社會安全網計畫執行,補助各縣市政府成立集中篩派案中心並充實更換相關設施設備及辦公空間修繕等,因該經費不及納入預算,故申請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2月13日第37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2/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1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188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