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03/04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09027089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臺南市立圖書館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本市109年「地方藝文場館整建計畫—大臺南地區藝文場館整建升級計畫」請增經費新臺幣1,929萬元整一案(中央補助1,350萬元;市配合款579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9年1月16日文藝字第109300181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依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文化部於107年核定分年補助7,500萬(107年:1,900萬元,108年:3,100萬元,109年:2,500萬元),相關歲入歲出業已編列至本市總預算。本案另於109年請增經費新臺幣1,929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350萬元、本府配合款編列579萬元),惟因本案核定時間及經費額度未及列入本局109年度總預算編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先行辦理墊付新臺幣1,929萬元以利執行作業,俟110年度總預算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2月18日第42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編列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5/06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385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