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7/11 
來文字號
府警行字第112090955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警政署核定補助本府「協助地方政府充實警察局員警攜行裝備經費需求計畫書」經費新臺幣1,700萬5,000元(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12年6月2日警署行字第11201120145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支出」等相關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1,700萬5,000元(中央全額補助),因內政部警政署於112年6月2日核定本府計畫,未及納入本府警察局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擬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7月4日第60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係屬全國員警攜行裝備採購計畫,倘墊付案未能於臨時會通過,將影響外勤員警攜行裝備後續增購及配發期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3/08/08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8/1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8/17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8/2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792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