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2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7/22 
來文字號
府勞條字第114104707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勞動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4年度持工作簽證之人口販運被害人與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經費新臺幣18萬1,000元(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勞動部114年6月20日勞動發管字第1140025744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預估所需總經費達29萬1,000元,原編列且核撥的11萬不足支應,不足額18萬1,000元業經勞動部114年6月20日勞動發管字第1140025744號函同意補助在案,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7月15日第70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勞動部於114年3月11日調整安置補助費用,將每日補助金額由500元提高至600元。為提供受害人更完整的服務,須涵蓋醫療照護、心理輔導、法律協助及庇護安置等多項支援措施。隨著安置人數的增加,導致整體安置費用大幅上升,經費出現不足情形。若相關墊付款項未能於臨時會中順利通過,將可能影響安置作業流程,進而衝擊受害人應有之保護與支持。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