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霖 
連署人
林志展、陳皇宇、黄肇輝、陳秋宏、郭鴻儀、周嘉韋、蔡麗青 
案由
建請市議會編列預算提供公費助理健康檢查補助,以有效保障助理之身心健康。 
說明
  1. 立法院於2023年底修正通過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條文,規定立法院應每年编列預算補助公費助理實施健康檢查及文康活動費用,且自2025年1月1日施行。
  2. 而議員助理健康工作型態多元,且有長時間、夜間工作的情形,對於身心健康實有所影響,與立院公費助理工作狀態相似,故其身心健康亦應重視並給予保障。
  3. 建請市議會編列預算提供公費助理健康檢查補助,以有效保障助理之身心健康。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3/19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3/2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1935號 
執行情形
本會就貴席所提「建請臺南市議會編列預算提供公費助理健康檢查補助,以有效保障助理之身心健康。」敬答覆如下: 一、内政部於113年6月19日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其中修訂助理補助費總額20%補助議員助理勞保、健保及勞退金之外新增支應助理加班費、資遣費等費用,並未涵蓋健康檢查補助費用,合先叙明。 二、本會業於114年全國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第1次聯誼座談會提案,建請研議訂定地方民意代表任用助理辦法,納入相 關福利機制,使助理權益保障更為完善;助理健康檢查補助亦是提升助理權益保障制度,本會將於114年第2次全國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聯誼座談會提案。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