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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吳禹寰、蔡秋蘭、周奕齊、洪玉鳳、李中岑、陳怡珍、杜素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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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教育局體育處以專案方式補助「運動熱區休閒站」選手訓練相關費用,讓教練及選手能無後顧之憂,專心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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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體育為國力的展現,鑑於國民體育人口的增長,各項單項體育經費補助與專任教練普遍不足,民間團體補助亦有限。如以專案方式補助,可讓教練及選手能無後顧之憂,專心訓練,不須煩惱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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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1月6日府教體處全字第1081519738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體育處以專案方式補助『運動熱區休閒站』選手訓練相關費用,讓教練及選手能無後顧之憂,專心訓練」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推展全民運動,提升本市運動風氣,於永華田徑場設置「運動熱區休閒站」,提供市民室內運動空間,為一處休閒性質之公共開放空間,由市民視需要自行前往。
二、目前積極爭取教育部體育署「運動i臺灣」計畫經費補助中,於永華田徑場設置運動熱區,提供民眾休閒路跑知能課程,部分課程會納入運動熱區休閒站作為重量訓練課程指導,現場民眾有意願皆可隨時參與,課程資訊可至臉書搜尋「台南i跑站」,如果其他學校體育團隊有移地訓練需要,亦可以向體育處提出場地借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