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2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筱薇
- 案由
- 建請文化局提高藝文補助額度。
- 說明
文化局表演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提及,藝文團體申請當年度之藝文補助,最高金額核定為10萬元,該額度已多年未調整,考量到物價通膨之因素,本席建請提高補助額度。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7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1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40005981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文化局提高藝文補助額度」案,敬答覆如下: 一、 依「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藝文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對同一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助累計金額,每年度以不超過二萬元為原則;申請補助之計畫具公益性質之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團體則不在此限。 二、 本府文化局將綜合評估申請案件內容,倘具公益性質之藝文推廣計畫將酌予補助,以達拓展市民藝術欣賞層面,推廣城市藝文風氣之目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