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碧玉 
案由
為維護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建請針對駕駛人利用加油站通行規避紅燈行為,加強取締與改善。 
說明
  1. 近年來常有駕駛人於紅燈時,鑽入加油站或超商出入口,再從側道或其他出口駛出,以規避紅燈管制,導致車流混亂、增加側撞與人車交會風險。
  2. 建議交通局及警察局可以以下處理方式: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1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1161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為維護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建請針對駕駛人利用加油站通行規避紅燈行為,加強取締與改善」案,敬答復如下: 一、依交通部113年7月18日交運字第1130012563號函釋,有關加油站聯外道路是否屬道路範圍,係「宜由相關主管機關實地勘察後,本於權責認定」。爰此,提案所指疑似闖紅燈行為,仍須視加油站站體內部道路配置、土地權屬及實際通行態樣,個案認定是否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稱之道路範圍,始得適用相關處罰規定。 二、本府警察局將調查盤點轄內各路口周邊加油站設置情形,針對具疑義案件辦理會勘;倘經認定行經加油站之穿越行為已構成闖紅燈,將派員加強取締該類違規行為,並一併強化未使用方向燈、逆向行駛、任意跨越車道等違規行為之稽查作為。 三、本府警察局將持續透過文宣、宣導講座及各類活動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駕駛人行經加油站及路口匯流處時,應遵守相關交通安全規範,包括確實使用方向燈、禮讓幹道車輛先行等,以提升整體交通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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